(相关资料图)
在法治社会中,贪官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不鲜见,但几乎没有执行死刑的例子。这也符合我国法律对少杀慎杀的原则,尤其是对于经济犯罪而非暴力犯罪的情况。然而,在这篇文章中,我们要聚焦的是一个例外,一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、性质特别严重的案例,主人公是一位贫困家庭出身的副部级高官。
一开始,他并没有背景和后台,只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奋,从零开始一路摸爬滚打,将企业从衰退的边缘重新拉回到正轨。通过商业转型,企业资产翻倍,成为大型金控集团,他也因此坐上了央企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的位置,成为励志的典范。
权力带来了腐败的滋生,他开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私利,收受巨额财物,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8亿。他违规占有豪宅房产100套,包养百名情妇,其中还不乏知名女星。他甚至大胆到将这些情人们集中在同一个小区,随时满足自己的需求,可谓过得比皇帝还快活。
虽然一开始他还能做点实事,但权力的滋长导致他逐渐背离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,好大喜功,盲目扩张和无序经营,使公司严重偏离主责主业。他也在政治上进行投机活动,为了个人职务升迁而拉关系,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,他任人唯权、任人唯利、任人唯圈,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。
然而,五十六岁那一天,他的好日子终结了。在和情妇在豪宅露天泳池畅游时,突然被破门而入的纪委带走审查,这位骄奢淫逸的高官终于栽了。2021年,法院公开宣判赖小民受贿、贪污、重婚一案,对其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这个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教育课。它不仅揭示了腐败的丑陋面貌,更警示我们权力的膨胀和腐化可能导致何等严重的后果。对于这样的严重犯罪分子,法律必须严惩,唯有如此,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,远离腐败的毒害。